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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家粤港合伙联营律所4家落户前海
来源:南方日报 日期:2015/5/28 12:16:18

  • 5家粤港合伙联营律所4家落户前海

  •   前海在新出炉的深圳党代会报告中,被列为打造法治一流城市中的关键阵地,其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成为重点。在日前举行的中国自贸区法律服务业的机遇与挑战研讨会上,前海管理局副局长唐绍杰透露,自中国首家实行内地—香港合伙联营的华商林李黎律师事务所去年11月落户前海后,广东省司法厅目前已批准设立了5家粤港联营律师事务所,其中4家落户前海,成为前海法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国务院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支持前海“进一步密切内地与香港律师业的合作,探索完善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方式,在CEPA及其补充协议框架下,深化落实对香港的各项开放措施”。2014年8月4日,广东省司法厅正式下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实行合伙联营的试行办法》,决定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三地试点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同年11月13日,中国首家内地—香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领到了执业证书。

      “一带一路”国家方针可以带给中国律师几十年的红利,生意在哪里就去哪里,香港的律师必须要到内地去。”香港律师协会前会长、香港林李黎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林新强说,华商林李黎联营所设立,开创了不同法域的律师进行联营合作的先例,有利于内地与香港律师事务所强化业务合作,共同为中外客户提供跨境法律服务。“深港两地律师事务所合作,各有优势。香港律师事务所有百年的历史,风险控制能力强。内地经济的发展,为律师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市场。联营所双方应该互相借鉴经验,提升联营所的专业水准,提高竞争力。”

      “合伙联营政策是应香港律师界的诉求,探索完善内地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作模式的新的开放思路。”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说,近年来,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业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共有21家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广东设立代表机构,75名香港和澳门居民成为内地执业律师,广东省有2家律师事务所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三地律师事务所之间互相委托办理法律业务大大增加。目前,司法厅已批准设立了5家新的联营律师事务所,由境内外律师为客户提供跨境法律服务。“在新的形势下,将内地与境外的法律服务市场统筹考虑,开放法律服务业是大势所趋。”